本帖最后由 花开花落001 于 2018-4-29 18:53 编辑
为了全面提升我市重点街道景观风貌,做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围绕“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聘请国内优秀设计单位,本着“既要有文化传承,还要有地域特色”的设计理念,对选定街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重点解决沿街建筑质量参差不齐、沿街景观总体效果不好、建筑物外立面缺乏整体规划和色彩规划、部分历史街区缺乏文化特色设计及展现力较弱、沿街商铺外立面广告杂乱无章、建筑物材料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公共绿地面积过小品质偏低、人行道铺装缺乏创意施工粗糙、城市家具不完善和人性化关怀不够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提升,推动品质西安、美丽西安建设。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周边及可见区域内的重要路段。“三环”即:环城路、二环路、三环路。“五周边”即:嘉宾和媒体驻地(4星级以上宾馆);名胜古迹(包括南门、碑林、钟鼓楼、明城墙、大雁塔、小雁塔、大兴善寺、大明宫遗址公园、未央宫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陕西历史博物馆、化觉巷清真大寺等);相关产业基地(高新区、经开区已建成的产业园,西飞集团等);交通枢纽(机场、西安北客站、西安火车站等);主要商圈(小寨、钟鼓楼、北院门回坊文化风情街以及高新区、曲江新区等区域的繁华商业区域)周边及可见区域。“七区”即: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明城墙内区域、曲江新区、临潼区、高新区和经开区的已建成区域。“八线”为主城区东西轴线、南北中轴线、绕城高速、西禹高速、包茂高速、西临高速、郑西高铁、机场专用高速沿线和出入口。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物外立面。根据改造对象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改造方法和设计策略,使其既融入周围环境,又能反映时代特征;色彩要整体规划,体现不同主题街区的不同风格;同时要有主次之分,对重要改造对象进行样板式的全面改造,对非重点改造对象进行主要元素、节点的控制性改造。 (二)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和广告形成统一风格。 (三)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治的同时,对人行道及广场铺装、街道平面绿化、立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雕塑、夜景亮化等方面同步整治。 五、责任分工 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市城区环境整治作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原则,抓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资金保障。具体分工如下: (一)设计。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印发《西安市街道设计通则》,统一设计南北、东西中轴线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方案,设计完成后交相关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 (二)施工。 整治施工前,要按照“四改两拆”要求,先行拆除整治街道范围内所有认定需拆除的违法建筑和违法设置广告牌匾等。 (三)验收。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在市建委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竣工验收。 (四)资金。 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建委、市城管局制定《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资金保障方案》。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资金原则上由市、区县或业主共同分摊。分为公建和居住两种:公建按市级17.5%、区县级17.5%、业主65%的比例分摊(如果业主承担的资金难以协调,则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也可由区级财政出资);居住按市、区县各50%的比例分摊。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承担上述市、区县承担的部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多渠道进行融资。 市财政局负责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所需市级补助资金的保障和审核。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财政承担的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资金保障。 六、阶段划分 整治分两个阶段实施,2018年完成任务总量的70%(4月底前完成设计,10月底前竣工验收),2019年完成剩余的30%任务。 七、工作措施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每月一点评,每月一报告、每月一公布制度,有效推动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三)深入发动,广泛参与。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五)跟踪督查,严格考核。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包抓道路名单
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施工标准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四、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符合西安市城市规划要求, 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风尚,提升临街建筑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七)文物保护区:严格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关毗临建筑的整治应当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形制和结构与文物本体相协调,原则上应采用近似材质,高品质环保装饰材料。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任何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 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西安市建筑工程 外立面及外部空间设计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第四条 外立面设计文件编制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包括《西安市总体城市设计》《西安市城市设计导则》《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西安市城市色彩设计导则》等,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 (一)多层公共建筑屋顶宜作坡屋顶处理或屋顶绿化处理;高层建筑屋顶形式是城市轮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风貌协调的基础上,建筑顶部应适当外观设计,电梯房、设备房、楼梯间等屋顶建构筑物统筹于建筑顶部造型一并设计,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 (二)高层建筑应进行夜景照明设计,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展现建筑的轮廓与特色,应符合《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 (三)规划建筑需纳入实景中,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色彩选用应符合《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西安市城市色彩设计导则》要求,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不宜超过两种颜色。 (四)应充分考虑外立面使用材料的安全、环保性及投入使用后的清洗维护。 第五条 新报审的建设方案,建设单位应提供至少2个不同的外立面备选方案。建筑工程外立面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应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二次装修设计的建筑,在实施前应将外立面装修方案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经审查通过后的外立面设计文件将作为竣工规划验收的依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均不得任意更改。若确需更改,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 承担外立面设计文件编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建筑设计资质。 第二章 外立面设计说明 第八条 外立面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说明、外立面设计构思及建筑风格说明、外立面色彩与材质说明、外立面建筑细部说明、建筑夜景照明说明等内容。 第九条 项目背景及概况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建筑所处位置及与周边城市道路关系、建筑规模及功能性质、项目周围建筑色彩和其外立面主要材质。 第十条 外立面设计构思及建筑风格说明:阐述外立面设计构思来源依据,阐述所采用的建筑风格形式。 第十一条 外立面色彩与材质说明:以表格的形式(表1)逐栋叙述所采用的外墙材料、颜色。 表1 外墙材料及颜色说明表格示例 第十二条 外立面建筑细部说明: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第三章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第十四条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按实施文件制作,效果图应真实、准确地表达建筑外貌及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建筑屋面应进行艺术化设计。 第十五条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包括:镶入实景中的鸟瞰图(应将规划建筑鸟瞰图与建筑四周实景结合,同时鸟瞰图中应能清晰显示第五立面的情况)、临街主要立面透视图、夜景照明效果图(含第五立面夜景照明图)、主要出入口效果图、外立面渲染图(四个方向的立面),且立面渲染图不应表示建筑阴影。 第十六条 效果图应对建筑外貌及主要装饰材质辅以文字说明,包括建筑各部分材质和色彩。效果图上标明的建筑材质、颜色应与外立面设计说明完全一致。 第四章 外立面建筑细部 【帖子太长,部分省略】 第五章 建筑外部空间设计 第二十三条 临规划商业街两侧的建筑宜设置近人尺度的骑楼、檐廊、挑檐、挑廊等人性化过渡空间。设计文件应包含骑楼、檐廊、挑檐、挑廊平面、剖面、局部效果图。 第二十五条 公共建筑项目四周不得设置围墙,必须要界定空间时可采用绿化、水景等景观方式,提交的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水景雕塑等效果图及设置的位置;中小学、幼儿园等需要明确空间界限的项目,应采用透空栏杆、绿篱、通透式围墙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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