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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14: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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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
成立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其他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参照“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职责,归集各类资金,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财政补助 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
在资金方面,《方案》指出,城六区实施的项目,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市级补助标准》核算补助额。施工合同签订后,拨付市级补助额的40%,工程决算完成后,核拨补助尾款。郊区县按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对各区县“三无小区”,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善小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改造成果无反弹,给予资金奖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有条件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利用社会资金。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方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利用社会资本占总造价20%以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质保期满并审核通过后,给予资金奖励。
加强资金统筹。自来水二次供水及抄表到户改造、居民用电户表改造、雨污水分流等专项资金,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以区为主体统筹使用,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移交。杜绝反复开挖,层层分包、转包。社区用房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屋面立面整治、立体车库建设、加建电梯、拆墙透绿以及健身器材配置、光纤入户等补助资金或专项工作,按照既定程序,优先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实施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内容,不得向实施主体摊派。各单位不得多头申请改造经费,不得推荐施工单位和工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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