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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的日报刊登了《《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正式印发》,今天才出台这个东西,真的适合与民政部门、规划部门抬一下杠:“新建道路名称在全市范围内应尽量避免重复,市区内的道路名称不得重名、同音,确保道路名称指位准确。”就应该直接规定:新建道路在大西安范围内应避免重复,大西安规划区域内道路名称不得重名,确保名称指位准确。
举几个例子:
一、重名的道路:建大南侧的道路叫“建设东路”和“建设西路”,可是在草滩也有一条“建设路”;西安有文景路,咸阳的沣西新城也有“文景路”。
二:改来改去不知道应该叫什么路的路:北客站北侧的“元凤二路”,以前叫“尚苑路”,现在新栽的路牌叫“元凤二路”,老司机又习惯称为“东风路”,喜欢大规划的人称之为“秦汉大道”。请问究竟以谁为准?
三:各种的“规划路”:规划路不在规划时就命名,等到路通了,交通指示路牌载起来了还是叫“规划路”,结果大家约定俗成叫xx路了,最后又被ZF改称为别的名字。例如著名的“公田路”。
四:尽量避免“经X路”,“”、“纬X路”的命名法。避免给人道路相距不远的错觉。请问老爷们,开车从经九路到经五路得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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