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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0:28:3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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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用户名未设置 发表于 2019-12-02 16:50
以前觉得公共场合吸烟是没素质的表现,直到上次出差我才发现有时候与素质没关系了,那是一种愚昧和无知。地点就不说了免得说地域黑。某乡镇公交上,一个30岁左右男子拿着一只点燃的香烟吞云吐雾。我正准备阻止,结果他旁边的一位女士和他说孩子在医院怎么怎么。我才知道旁边的女士是他妻子,女士怀里目测不超过2岁的儿童是他孩子呛得一个劲的咳嗽,而且刚从医院出来。这个情况一切阻止吸烟得理由都是那么苍白!算了忍了。
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理由,所以你能忍,但我绝对不可能忍————我的最大忍耐限度是2分钟,如果该吸烟人士不能在2分钟内灭掉烟,我就只能要求下车去换乘地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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