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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9 17: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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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宝鸡
灼见 发表于 2021-08-29 17:42
首先不要不明就理,这个所谓的失主所言是否真实、客观?他到底是遗失还是被偷?他又说发案地无监控无证据?怎么会那么巧,火车站附近人员密集所以大部分部位摄像头都可以覆盖,除非当事人有别的目的或原因?其次Ipad的“离线”定位是否准确,谁又能知道是在什么状态下离线的,是否是在房内或者车内?最后的信号,能不能支撑他为他搜遍整栋楼的每一户?依据是什么?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他主管认为被俩西安本地口音人搭讪?注意用的是搭讪,说不定是俩美女吸引了他,他都已经跟美女走到一边去了,旁人经过的时候发现共享单车有一包,看看周围没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拿走了他的包,这个在法律上定义为不当得利。分析到这吧,请大家不要人云亦云,盲目听之任之做一个有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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