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悦西安
-->
查看: 16198|回复: 23

最后19米!

[复制链接]

28

主题

7324

悦币

2705

人气

9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0054
发表于 2022-2-15 22: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期待汉水润长安,工业起飞
西安发展-悦西安-最后19米!-荣耀西安论坛-(1)
悦西安相关推荐:
上一篇:一天当做两天干!
下一篇:易俗实验成功,城墙内开始回血,优质项目5年迎大爆发
踩过的脚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6万

悦币

1万

人气

16级会员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69305
发表于 2022-2-15 22:4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预计月底贯通
回复 支持 9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6971

悦币

2577

人气

11级会员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积分
15746
发表于 2022-2-15 22: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回复 支持 2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935

主题

4万

悦币

2万

人气

19级会员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64117
发表于 2022-2-15 22:58: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恍然大悟,赋予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这盘大棋的历史使命了……之前不是压制而是资源限制,现在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上轨道了…耗水的大工业项目可以陆续开工了……追合肥,赶郑州,把西安之前失去长达30年之久的工业全部拿回来!站回到属于自己身份的gdp位置!!!

苦干10年!! 和成都 重庆平起平坐,真正撑起国家西三角,完成国家西部经济第三级的最后一块拼图!
回复 支持 5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17

主题

7万

悦币

5万

人气

19级会员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187399
发表于 2022-2-15 23:0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兴兴 发表于 2022-02-15 22:58
恍然大悟,赋予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这盘大棋的历史使命了……之前不是压制而是资源限制,现在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上轨道了…耗水的大工业项目可以陆续开工了……追合肥,赶郑州,把西安之前失去长达30年之久的工业全部拿回来!站回到属于自己身份的gdp位置!!!

苦干10年!! 和成都 重庆平起平坐,真正撑起国家西三角,完成国家西部经济第三级的最后一块拼图!

给你点赞西安发展-悦西安-最后19米!-荣耀西安论坛-(2)西安发展-悦西安-最后19米!-荣耀西安论坛-(3)
热爱西安的肺腑之言
回复 支持 17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7176

悦币

2478

人气

9级会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8811
发表于 2022-2-15 23:0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没有在正月十五贯通,有点遗憾,那就正月20吧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万

悦币

4881

人气

13级会员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1236
发表于 2022-2-15 23:1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兴兴 发表于 2022-02-15 22:58
恍然大悟,赋予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这盘大棋的历史使命了……之前不是压制而是资源限制,现在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上轨道了…耗水的大工业项目可以陆续开工了……追合肥,赶郑州,把西安之前失去长达30年之久的工业全部拿回来!站回到属于自己身份的gdp位置!!!

苦干10年!! 和成都 重庆平起平坐,真正撑起国家西三角,完成国家西部经济第三级的最后一块拼图!

貌似有种恍然大明白的感觉
回复 支持 8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5652

悦币

2127

人气

8级会员

Rank: 8Rank: 8

积分
6516
发表于 2022-2-15 23:1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我觉得:应该在大坝或隧道出口,把参建者所有人名字,刻在纪念碑上~
回复 支持 49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悦西安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