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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5: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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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冰中烈焰 发表于 2022-07-15 06:48
政府当然不能也不应该“掏钱”,政府只是监管责任,有问题了,也只从监管不力的角度行政处理相关的责任人,如果破例开了头,那全国是不是所有的烂尾楼政府都要“掏钱”兜底?而且政府的钱也是所有纳税人的钱,没有人大的批准你用一用试试,全国人民也没有义务承担部分不良开发商,商业银行捅下的窟窿不是吗?
你试试么,政府不想例如托底或者别的办法,等真到全国大面积断供,银行出风险,储户大面积挤兑,触发金融风险,你以为自己能安然一身?这个问题已经不单是金融问题了,而是上升到维稳层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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