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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3 15: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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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云汉梵拓 发表于 2022-12-13 13:50
本帖最后由 云汉梵拓 于 2022-12-13 13:56 编辑
纳税人这个概念是the great revolution of France之后建立的,基本逻辑建立在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上。国家是人民让渡一部分权利来建立的,国家必须向人民负责,所以人民有权过问缴纳的税款的去向。过问的手段包括通过媒体、议会、选举等。
但中国的逻辑不是这样,中国的税更接近于徭役、贡品这样,仅仅是一个义务。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和国家是 the ruled/ the ruler 的关系,也因此在权利这个角度是没有通道去过问的。
而且中国的税制设计也是没多少纳税人的。达到个税缴纳标准的人只有几千万。大多数人通过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土地税、印花税等来负担税,但因为不是税的直接缴纳人,因此只是税务的负担人,而不是纳税人。也因此从逻辑上讲,不能以自己是纳税人为理由问责the government。
所以没必要在中国讲“纳税人”什么的,讲出来了会被嘲笑的。
你这是对西方纳税人概念的美化,你不看事实,是个活在西方教科书里的人,西方纳税人那么牛逼,为什么美国街头有400万乞丐流浪街头无家可归?他们的人权又到哪里去了?
相反,中国政府在还不富裕的情况下却拿出巨资对亿万贫困人口搞精准扶贫,所以中国的大街上乞丐绝迹,哪个政府负责任,哪个政府不负责任,这不一目了然吗?当然是中国政府比西方政府更负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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