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安闲人 于 2023-5-9 09:11 编辑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西安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西安市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3年5月13日0时至5月21日24时,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所有道路(含高速公路)通行。
二、2023年5月15日0时至5月21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内所有道路(含高速公路)通行。
确须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涉及供油、供气及重点国计民生项目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向西安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领车辆临时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速度行驶。
三、前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相关通行证件,在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时段、管制区域内暂停使用。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并根据西安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管控措施。
五、请使用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前调整运输计划,确保供油、供气及重点国计民生项目正常运转。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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