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在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非常普遍。这种灯照射下的鲜肉、水产品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行业内称其为生鲜灯。
为贯彻落实《办法》实施,规范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生鲜店等食用农产品灯光照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户平等竞争,届时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届时,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悦西安相关推荐: 上一篇:西国足下一篇:今日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