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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西咸一体化进程,加快关中城市群协同发展,发挥西安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型城市和支撑城市北跨发展,西安市开展新一期建设规划,《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长安大学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特进行此次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
规划主要内容:本次建设规划包含六个项目,分别为3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11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6号线二期、21号线一期。以上为第四期建设规划的初步方案,建设规划的最终方案以后期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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