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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ngc 于 2024-1-16 08:58 编辑
在2023年年底,民政部通过的《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中,对于行政区划管理方面,提出了适时修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启动行政区划法立法研究。《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签署,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为:完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决策部署,适时修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规划拟订、标准制订、部门联审、实地调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督导评估等制度,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与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制定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相关标准规范,提升依法管界治界水平,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适时启动行政区划法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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