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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 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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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2021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在“健全‘先考古,后出让’的政策机制”方面明确,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要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
之前论坛讨论的时候我也提过,考古前置才是对古迹负责,对投资商负责的模式,搜了下果然国家也是这么去推行的。陕西和西安作为考古重地,不能再搞中庸那套,躺着等别人趟好路再动弹,这件事情上必须拿出舍我其谁的态度,去主动改革,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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