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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伍家堡村和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南安村区域。
四址范围:西咸大道以北、河堤路以南、规划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以东,伍家堡村村庄区域;滨河路以南、规划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以东、南安村剩余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3080公顷。(具体用地面积、分类、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二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公告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拟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由区政府委托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和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和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和伍家堡村、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和南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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