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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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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APNIC
国土空间规划法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分别立法是立法机关与职能部门的顶层设计:
《十三届全 国人 大常 委 会立法规划》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空间规划方面的立法”分列为第二、第三类项目;
《自然资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研究起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报国 务 院审查,同时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要求,拟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列为出台类项目,并提出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等重点立法。
在立法机关已然就《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和《国土空间规划法》的立法时序与模式做出决断时,理顺“国土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之间的逻辑关联,廓清各自立法的调整范围和规范对象,是更为务实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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